一、审判质效指标情况(见表一至表十)
第一季度,在省高院月调度重点质效指标综合排序中,我院列全省第33位,全市第4位,城区第1位。
我院对比其他14家基层法院,优势指标有2项,分别为结案率(71.54%,同比上升0.63个百分点)列第4,庭审直播率(25.49%,同比下降8.9个百分点)列第4。
中游指标有2项,分别为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67%,同比下降0.17个百分点)列第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43%,同比下降0.45个百分点)列第5。
弱势指标有8项,分别为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5.00%,同比下降11.05个百分点)列第7;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4.2天,同比增加9.4天)列第8;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1.69%,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列第9;超一个月未归档案件数(283件,同比增加283件)列第10;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0.24%(同比下降7.27个百分点)列第11;上诉案件流转天数(87.28天)列第11;简易程序适用率(92.46%,同比上升3.84个百分点)列第11;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0.17%,同比上升0.17个百分点)列第12。
二、审判态势分析
第一季度,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结案调度、问题研讨和工作督导,各业务部门积极适应新形势、拓展新技能,开展案件研讨,加强业务培训,有力确保了疫情防控和审判质效“两手抓”“两不误”。但受到疫情影响,3月10日以来法官干警居家办公,部分干警下沉社区支援抗疫,导致我院部分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与省市法院要求的标准存在差距,着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较长。我院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4.2天,高出长春地区均值(32.4天)1.8天,列15家基层法院第8位,与列第1位相差15.3天,差距较大。从排名中可以看出,虽然我院诉讼案件天数排名在全市15家基层法院中处于中游,但还是低于长春地区均值,是我院的弱势指标之一。一季度我院虽全力排除疫情不利影响,积极开展审判工作,但由于居家办公,送达难;当事人多数不具备采取在线庭审条件,开庭更难;案件得不到及时的调解,导致案件审理期限拉长,缩短审限,亟待解决。
二是旧存案件攻坚进度缓慢。截至3月31日,我院已清理旧存案件786件,清理进度为73.18%。其中,3月10日以来居家办公期间清理34件。尚有旧存未结案件288件,其中,2020年立案未结7件,清理进度为22.22%,2021年立案未结281件,清理进度为73.59%。
截至3月31日,我院现有的288件旧存未结案件,分别为刑事庭21件,民事审判庭159件,行政综合审判庭58件,八里堡法庭14件,劝农法庭7件,立案庭3件,执行局26件。需要各部门给予高度重视,逐案进行研判,加大清理力度,尽快实现清零。
三是审判质量有待巩固提升。我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5%,低于长春地区均值(85.15%)0.15个百分点。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1.69%,低于长春地区均值(1.5%)0.19个百分点。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0.17%,低于长春地区均值(0.1%)0.07个百分点。这三项弱势指标均为案件质量指标,需要引起我院高度重视。各审判部门应对被发改案件进行逐案梳理,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三、下一步审判工作举措
一是研究缩短案件审限方式。疫情期间,送达难、开庭难、调解率低。对这些亟待解决的实际困难,要积极探索特殊时期便捷有效的司法服务,鼓励更多有经验的员额法官积极分享审判经验。对涉交通事故案件,建立与保险公司庭前联动机制,提高庭审效率,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快审快结,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满足当事人司法需求。
二是加大清理旧存案件力度。我院年初制定出台了清理旧存未结案件专项行动方案。疫情期间,各部门应当趁此时机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快清理旧存案件,逐案进行细化梳理,合理制定结案计划。要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通过视频会议、电话连线等形式,研究旧存的疑难复杂案件,助力法官明确结案思路,消除结案障碍。要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推动,承担主体责任,根据旧存案件台账,落实旧存案件清理工作。要加强督导,确保清理进度,对相关业务领域清理工作进行督导推进,适时就单项清理进度向院党组作汇报说明。
三是提升案件审判质量。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充分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对被发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切实提升案件质量。以专业法官会议为抓手,根据类案的特点,通过类案检索,认真研究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坚持专题研究独任法官、合议庭提请讨论的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为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提供裁判参考,特别是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上提供咨询意见、辅助办案决策。充分运用疫情居家办公期间,积极组织我院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上级法院的业务培训,注重吸纳经验,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对于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
四是提升司法公开目标要求。受疫情冲击,3月份我院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院庭长监管平台操作、卷宗归档等工作几近停滞。在复工后,各业务部门务必对照省高院相关考核要求,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兼顾好上述工作,格外需要重视庭审直播工作。庭审直播因其不能一蹴而就,就需设定更高的目标,才能确保年度工作达标。要强化机制建设,确保庭审直播常态化,将庭审直播工作任务分解到法官个人,确保“应播尽播”。审管办要加强日常督查力度,每月定期对直播案件数进行通报,做到实时追踪,迅速研判,确保庭审直播顺利开展。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9 08: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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