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体质效情况
1-9月,我院受理案件12735件,结案11925件,结案率93.64%,同比下降0.62个百分点,列全省第23名;六项重点指标综合排序全省第23名,全市第7名,城区第2名。
此次通报涉及14项指标数据,11项指标达标(其中1项指标列全市第1),3项未达标。具体情况如下:
优势指标有4项, 1项列第1,即:院庭长实际监管率列第1(100%)。调撤率列第2(54.64%);人均结案数列第2(305.77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列第2(0.04%)。
中游指标有7项,即: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列第6(0.91%);生效案件被发改率列第7(0.02%);诉程比列第8(1:1.40);结案率列第8(93.64%);结案均衡度列第9(108.29%);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列第9(99.73%);简易程序适用率列第10(92.90%)。
弱势指标有3项,即: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列第5(91.18%),暂未达标(91.5%);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列第13(30天),暂未达标;审限变更率列第15(10.31%),暂未达标。
二、审判质效具体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1-9月,我院收结案均呈同比增长态势,其中:新收12593件,同比上升97.20%,增加6207件;受理12735件,同比上升70.71%,增加5275件;结案11925件,同比上升69.58%,增加4893件;未结810件,同比上升89.25%,增加382件;结案率93.64%(第8),同比下降0.62个百分点。9月份,我院结案均衡度108.29%,完成省院90%的指标任务。
截至9月30日,我院实有员额人数39人,人均受理案件326.54件,同比2022年196.32件,增加130.22件,上升66.33%,列全省第3名;人均结案数305.77件,同比2022年184.84件,增加120.93件,上升65.42%,列全省第2名。人均结案数高于我院人均结案数的庭局为:执行局、民事庭、行政庭、八里堡法庭、劝农法庭。
(二)旧存未结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情况1.旧存案件清结情况
截至9月30日,我院旧存案件142件,清结总数135件,未结7件,当前清理进度95.07%,9月份清理旧存案件7件,较上季度提升13.38个百分点。
2.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结情况
截至9月30日,我院超1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占比(0.04%)列全市第2。 超1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4件,其中:超1年不满2年未结诉讼案件为2件;超2年不满3年未结诉讼案件为2件;我院暂无超3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
我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在全省较低,前三季度旧存案件清结整体呈向好态势。但仍要加大调度督导力度,防止出现“边清边积”“前清后积”的情况发生。目前我院有超3年以上久押不决案件1件,下一步,应持续强化督导久押不决案件,力争实现年底前清零。
(三)效率指标情况
1.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2.90%)列全市第10,同比上升0.67个百分点。达到本年度审判绩效达标值(90.00%)的业务部门有:行政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劝农法庭、八里堡法庭、立案庭。
2.审限变更率(10.31%)列全市第15。年度考核指标要求不高于10%,当前指标值未达标。本指标为负向指标,反映审判执行效率情况,与平均结案时间存在相关性。我院需加强审限管理,严控审限变更案件数量。达到本年度审判绩效达标值(10.00%)的业务部门有:民事审判庭、劝农法庭、八里堡法庭、立案庭。
3.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0天)列全市第13名。我院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与全省法院平均审理天数27.5天相比,高2.5天,与全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29天相比,高1天。低于全省法院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的庭室为:刑事庭、立案庭、劝农法庭。
(四)质量效果指标情况
1. 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0.91%)列全市第6,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达到本年度审判绩效达标值(1.00%)的业务部门有:行政综合审判庭、劝农法庭、八里堡法庭。暂未达标的审判业务部门,需积极研究措施办法,全面提高案件质量。
2.生效案件被发改率(0.02%)列全市第7,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达到本年度审判绩效达标值(0.06%)的业务部门有:行政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劝农法庭、八里堡法庭、立案庭。
3.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1.18%)列全市第5,同比上升2.89个百分点,当前指标暂未达标。暂未达到本年度审判绩效达标值(91.50%)的业务部门有:刑事庭、八里堡法庭、民事审判庭。暂未达到指标值的审判业务部门需予以关注。
4.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73%)列全市第9,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达到了本年度审判绩效达标值(98.10%)的审判业务庭室为刑事审判庭、八里堡法庭、劝农法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
5.调撤率(54.64%)列全市第2,调撤率一直是我院的优势指标,各审判业务部门均完成指标,需继续巩固保持。但9月份,省高院发布了《全省法院民事一审“按撤诉处理”和“移送管辖”已结案件情况的通报》,我院按撤诉处理案件量较大,达869件,居全省第5位,被通报。下一步,各部门应尤其关注以上两种结案方式的适用情况。年底前,合理调控两类结案方案的数量,此项指标将计入年终绩效考核。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结合省法院前三季度重点工作情况通报和徐家新院长的讲话内容, 全院干警要铆足干劲,奋战80天。要正确认识把握当前形势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针对弱势指标抓好整改提升,奋力冲刺,确保优势指标保稳、中游指标争先、弱势指标进位,为年度考核全面达标夯实基础。
一要奋力冲刺,瞄准考核指标再发力。
第三季度我院结案率虽已达到省高院考核指标要求,但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如收结案进度把控不到位,“月初松、月末紧,季初松、季末紧”的情况仍比较突出。2022年我院98.71%的结案率仍居于全省中游行列。今年年底前,要瞄准年度结案率向更高指标(预计不低于98.8%)发力,坚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提前谋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效率,平衡好收案和结案节奏,合理制定结案计划,将目标落实到人,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结案工作。
二要补齐短板,努力提高案件质量效果。
当前,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已严重影响我院审判质效整体提升,第四季度要着重从提高案件质量效果下手,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就是法院工作生命线意识。一是要用好专业法官会议。定期召开会议,对拟判决的疑难案件进行会商研讨、类案检索、推送案例,为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智力支持,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质量方面充分发挥其作用。二是要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在对员额法官赋权同时,充分发挥院庭长监管职责,严把本庭室办案法官的文书质量关,对上诉案件进行质量分析,做到放权不放任,全程有监督。三是要做好对上请示汇报。对于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或新类型案件,及时与上级法院沟通,主动请示寻求帮助,在裁判思路与法律适用上与上级法院保持一致,减少案件被发改情况发生。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办案效率。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中,案件效率评价指标共三项,分别为审限内结案率、审限变更率、平均结案时间,三项指标均与审限相关。现我院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和审限变更率这两项指标都处于全市劣势地位,说明我院办案效率仍有大幅度的提升空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全面缩减案件办理周期,不断提升办案效率。一是要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充分利用的立案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的诉前调解室,对起诉到法院的民商事纠纷,先引导当事人诉前调解;对办理的简易案件,用足用好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督促程序、要素审判等程序,全面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助力审判效率提升。二是要狠抓审限管理制度落实。通过对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细致划分,规范延长、扣除审限、中止审限的具体情形,防止出现程序空转、反复延长、效率降低的情形。要严格审限变更审批,相应审批手续均需要院庭长签字审批,由审管办进行统一监管,最终形成外部监督、内部加压、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要压实责任,协调联动促成效。
全院上下要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重点压紧压实院领导、各业务庭局长、审管办、员额法官的审判管理责任,切实提升法官的审判管理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围绕年度审判质效指标和最高法院试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要科学调配审判资源,辅助一线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实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要巩固专业法官会议的议事机制,促进案件质量提升。要拧紧各类审判管理主体的责任链条,定期召开我院审判质效重点指标调度会,由立案、审判、审管部门共同参与,统筹分析,纵向看变化,横向找差距,对落后指标和执行办案中的突出问题逐项研判,对质效指标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在全院开成审判质效提升比学赶超的氛围,创造稳中求进的良好局面,鼓足精气神,奋战四季度,推动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0-18 14: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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