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瑞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我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近年,你公司在我院有系列性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近几十件,并呈上升趋势。虽然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但大部分业主普遍表示对你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满意,认为你公司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一定瑕疵,导致业主采用拒交、拖欠物业费的方式表达对物业服务的不满,影响小区和谐稳定,同时给你公司带来“收费难”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本院分析认为,物业服务中存在问题主要有:
一、物业服务不到位。通过开庭审理,发现物业公司存在外墙、监控、门禁等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楼道堆放杂物、车辆乱停乱放、公共区域卫生未及时清理,小区安全保卫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服务意识尚有欠缺。在诉讼过程中,部分业主表示物业工作人员对于其是管理者还是服务者认识不清,将小区业主视为管理对象,服务态度蛮横生硬。
三、诉讼证据留存意识不强。在个别案件中,虽然已经进行催收,但物业公司没有留存催收物业费等相关证据,甚至超过诉讼时效,因证据不足造成部分物业费举证难度增大,导致丧失胜诉权。
为此,本院建议:为促进物业公司规范物业行为,与业主构建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物业服务关系,从源头治理物业矛盾纠纷,打造幸福小区,创建平安二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本院司法建议包括以下内容:
一、按约履行义务,提供优质服务。以小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加强公共区域秩序及设施的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及绿化养护,加强防范公共安全隐患,有效提升业主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具体措施如下:1.及时修缮小区外墙脱落部分,清理楼道杂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2.应加强车辆出入管理,规范车辆停放,避免出现道路堵塞。3.应维修监控,爆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定时安保巡逻。4.还应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二、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细化管理内容,公开服务标准,做好公示工作,对应当公示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当及时在公示牌上公示,做到服务标准透明化。
三、提升服务意识及服务水平,定期开展公司员工的业务培训,加强员工服务水平,明确员工职责范围,改善员工服务态度,促进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良性互动。建立业主投诉通道,完善监督机制,及时倾听业主声音,妥善解决投诉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凡事有交代。”
四、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应加强与社区调解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的联系,及时反馈业主的合理诉求,定期开展物业服务内容宣传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减少诉讼发生。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或者反馈意见于2023年10月1日前函告本院。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0-26 12: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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