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0年度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2021年8月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区委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处理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民事案件和轻微的刑事自诉案件;
(三)打击犯罪,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一方和平与安宁;
(四)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五)承办上级部门及法院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内设 12个机构,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庭(综合审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审务督察室)、综合办公室、机关党委、司法警察大队、八里堡人民法庭、劝农山人民法庭。
纳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各4601.7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27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与2019年度相比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金额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2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0.79万元,占76.8%;其他收入1026.72万元,占23.2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3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3.86万元,占84.6%;项目支出623.13万元,占15.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760.93万元,占80.9%;公用经费652.93万元,占1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3520.9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82万元,降低1.4 %。主要原因: 与2019年度相比年末项目支出金额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0.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8%。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7.92万元,降低10.3%。主要原因:与2019年度相比年退休人员纳入社保支付退休金、差旅费等项目支出金额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0.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695.39万元,占8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万元,占0.4%;卫生健康支出112.7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199.98万元,占6.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80.15万元,支出决算为302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2050.52万元,支出决算为207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人员经费实际支出数大于年初预算数,财政予以追加该项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中包含执行中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年初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43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中包含执行中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
4.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年初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 1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7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所在地区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在对接中,2020年度还未缴费。
6.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12.72支出决算为 11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7.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99.9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6.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52.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4.23万元,支出决算为53.29万元,完成预算的3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29万元,占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50.2万元,支出决算为 53.29万元,完成预算的35.5%,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2万元。主要是用于1辆执法执勤车辆更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0.09万元,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过桥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辆,公务用车购置数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主要是缩减招待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2020年度我单位组织法院综合事务管理项目、法院综合管理业务项目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87.39万元,占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总额的94.3%。
(二)绩效评价结果
1.我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法院综合事务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97.1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25.39万元,执行数305.96万元,执行率为71.9%。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按照预期目标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正常高效运转,装备及车辆的更新与配备,统一着装维护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科学合理分配绩效奖金经费。
(2)法院综合业务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97.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62万元,执行数162万元,执行率为100%。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按照预期目标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矛盾化解。偏差原因分析如下: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率的年度指标值为>=80%,实际值为97.5%,偏差率为-21.9%,偏差原因是提高执行结案率,超额完成任务;年案件受理量的年度指标值为>=7000件,实际值为6438件,偏差率为8.0%,偏差原因是疫情导致受案数有所减少;结案率的年度指标值为>=90.0%,实际值为93.5%,偏差率为-3.8%,偏差原因为提高结案率,超额完成任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2.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2.5万元,降低11.2%,主要是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2.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2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33辆,2021年新增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新增通用设备111台(套),专用设备7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案件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
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十二、“两庭”建设: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
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十三、其他法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
院方面的支出。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
和参公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以及
失业、工伤、生育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
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十五、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
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
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
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1-10 1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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