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王俊宝:
本院受理原告二道区新鑫源石材经销处诉被告王俊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定于2020年4月13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并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张贴时间:2020年2月10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1 14:42:23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