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今年,省高院《关于全面推进吉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下发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大力推进落实《意见》中的各项内容,通过党组会研究决定对现有立案大厅和信访大厅进行整体升级改造,以满足对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并纳入2020财年预算。现将我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诉讼服务中心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我院现诉讼服务中心建成于2009年,面积300多平方米,现有工作人员共10人,其中庭长1人。目前诉讼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立案审查、诉前保全审查受理及采取强制措施、受理各类评估案件,同时立案庭长兼管信访调处中心。服务大厅设有三个功能区,即窗口接待区、等候休息区和调解区。其中窗口接待区共设有六个立案窗口,其中立案审查窗口4个,诉前保全窗口1个,评估窗1个,共设接待人员6名,其中1名为法院正式干警,5名为聘用制文员,负责法院各类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等候休息区设有座椅和叫号机,可通过叫号方式引导当事人到相应窗口办理相关业务;诉讼费交、退费室一个,同时设有ATM取款机一台POS机两台,为当事人缴纳诉讼费提供便捷;设有网上立案室一间,电脑一台,并配有诉讼辅导员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方便当事人进行操作;在入门处设有储物密码柜一组,方便当事人存取物品,并在大厅显著位置摆放诉调对接流程图和各种宣传资料及诉讼需知,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让当事人充分了解诉讼各个环节;调解区设有人民调解室一个,人民调解员2名,负责人民调解。目前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场所老旧且面积太小,改造空间有限,建设经费不足,网络系统老化、速度缓慢,无法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建设统一标准的现代化服务中心。
二、人民调解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2015年5月,我院与区司法局在我院立案大厅共同设立了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我院调解室。调解室设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我院为人民调解室配备了速录员,并提供了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调解室设立后,年均办案在150余件,起到了繁简分流的作用。但仍存在诸多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案件量提升困难。一方面当事人存在疑虑,一般不愿意采用人民调解方式,更愿意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另一方面存在被告难找,联系不上的情况较多;二是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积极性不高。如我区共设立十个人民调解室,只有驻法院人民调解室调解案件数较多,其它调解室基本没有,基本只做简单的矛盾化解、说服工作,与法院司法确认程序没有衔接;三是规章制度不充分,依据不足。人民调解室主要是依据院里制作的简单规定进行调解,程序不够严谨、规范、具体,很多案件因怕当事人达成默契作假案、骗取司法确认书,不敢盲目接案,往往需要凭个人经验办案,限制了案件量的增长。
三、诉前调解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我院目前未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主要原因是受办案人员不足及硬件条件限制,法院立案阶段的诉前调解、速裁工作始终无法开展,无法与人民调解形成互补,导致大量简单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增加了审判庭室负担。针对此问题我院目前正在研究解决,尽快将诉前调解这项工作开展起来,争取将诉前调解案件数与新收一审民事案件数之比达到8%以上,完成上级法院的要求。
四、信访调处中心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我院设有独立的信访调处中心,目前该中心有工作人员五名,三名正式干警,二名文员,其中一名干警长期在北京最高院立案庭工作。信访大厅设有两个接待窗口,一间听证室,两间接待室。同时,在大厅中设有电视机、饮水机等便民设施。信访调处中心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及时接待、处置、化解各类信访事项,以及重大敏感时期风险防控等作用,为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作出了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1 09: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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